拼音:bān
繁體:頒
筆畫:13
五行:水
部首:頁
發下:~發。~布。~賞。~示。~行。
古同“班”、“斑”,頭發花白。
〈名〉
(形聲。從頁,分聲。“頁”本音念 xié,意思是頭,漢字部首之一。從“頁”的字多與頭有關。( fén)本義:腦袋很大的樣子) 鬢 [temples]
頒,一曰鬢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又如:頒白(指鬢發花白。同斑白)
〈動〉
又假借為“攽”。頒發;分賞 [award;distribute]
匪頒之式。——《周禮·大宰》。司農注:“謂班賜也。”
遂頒禽。——《周禮·小宗伯》。注:“謂以予群臣。”
以時頒其衣裘。——《周禮·天官·宮伯》
頒爵位。——《禮記·禮運》
出御府珠玉玩好之物,頒賜王公以下各有差。——《晉書》
凡有頒犒,均給軍吏。——《宋史·岳飛傳》
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。——明· 崔銑《記王忠肅公翱三事》
又如:頒獎(分發獎品);頒賚(同頒賜);頒禽(古時天子四季田獵,將所獲獵物分賜群臣,稱為頒禽)
通“班”,發布;公布 [issue;promulgate]
頒,布也。——《小爾雅》
頒告朔于邦國。——《周禮·大史》
秋頒學。——《周禮·大胥》
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——《禮記·明堂位》
又如:頒布(公布);頒詔(皇帝公布命令)
頒布 bān bù
[issue;promulgate] 公布[法令、條例等]。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,將其研擬的法令規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
頒賜 bān cì
[confer upon by authority] 賞賜;分賞
頒賜匾額
頒發 bān fā
[issue]∶公布;發布
頒發命令
頒獎 bān jiǎng
[award a cash prize or a medal] 授予獎品或獎金
頒賞 bān shǎng
[reward a victorious army,etc. with bounties] 犒勞行賞
頒賞群臣
頒示 bān shì
[make public] 頒布告示
頒示國人
頒行 bān xíng
[publish a decree (law) for enforcement] 公布實行
又經過實際天象的校驗,《大明歷》才得以正式頒行。--《祖沖之》
頒贈 bān zèng
[confer] 授予,尤指在公開典禮中授予(如學位或貴族的稱號)